关于补采集身份证指纹的通知
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部署,为了方便您的出行和办理相关业务,长沙县户籍居民请到相关公安机关进行身份证指纹补采集:
一、采集对象:
(一)2013年5月31日(含)之前办理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
(二)2013年6月1日之后(含)之后已办身份证,但未采集登记指纹的居民。
补采集指纹免费,遗失补发、损毁补发、到期换发居民身份证需缴纳相应工本费。
二、采集地点:
居住在长沙县的居民,可到长沙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以及长沙县公安局各乡镇派出所进行采集,实行就近采集原则。
居住在湖南省内其他区县的居民,可到湖南省内各公安机关身份证受理点和相关公安派出所,实行就近采集原则。
三、采集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
四、采集内容:
采集双手两枚合格指纹。
五、注意事项:
指纹补采时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