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优化流程,完善工作机制,长沙县在全省首推预包装食品销售、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等6项行政审批事项“开户即开业”,最快不到2小时即可领取“一照一证”;对开便利店、粉面馆等28项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证照联办制,实现“开户即开业”“准入即准营”,2020年9月30日启动第三批“开户即开业”30个事项,逐步扩大“开户即开业”覆盖面;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窗口前移至乡镇(街道),让群众享受到“开户即开业”的改革红利。
为优化服务,让群众“最多跑一次”,长沙县设置企业开办主题窗口,实行企业开办一厅申请、信息共享、并行办理、限时办结等模式,实现“集中办”;下放农民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等登记权限至监管所,实现“就近办”;培训街镇、社区综合窗口人员,实现“帮代办”。
通过强化“政银合作”共推“不见面”审批服务,群众可在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等8家银行65个网点免费享受全程电子化登记帮代办服务;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引入智能自助设备进楼宇,大力推行登记注册“线上办”,最大程度便企利民。
为优化审批提升效能,长沙县采取全面容缺、并联审批的办法,项目申请可以先行启动规划总图及方案的申报,在土地交易及确权期间,同时进行建设报建程序,待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依次进行施工图审查备案、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为企业至少节约2个月的开发周期。
围绕项目做好前期服务的同时,坚持“轻审批、重监管”原则,对可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至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审批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同时对履行承诺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做好审批和监管的有效衔接。
长沙县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让购房者更有获得感。图为市民在进行不动产权证的信息登记。李生辉 摄
长沙县对全县已销售、未交房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摸底调查,依据各项目的交房期限情况进行统一登记造册,积极引导、督促开发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纳入“交房即交证”工作范围。
此外,升级长沙县商品房网签系统,对新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进行系统管控,将交房期限、交证期限作为固定选项在网签系统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确,促使开发企业积极承担合同责任 。
同时明确挂牌要求,未供住宅(含商住)用地项目,一律将交房即交证工作作为约定条款纳入挂牌条件、写进土地出让合同。
全程无纸化办公,通过人脸识别平台、电子合同、电子签名等技术,推行全程智能化、无纸化办公,防范不动产登记风险,提升办事效率和群众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