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道路通行情况,长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增32处电子警察抓拍“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行为,违法的驾驶员将被处以驾驶证记2分,罚款两百元的处罚。请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具体点位如下:(开元路与东四路东往西、开元路与东四路南往北、开元路与东五路南往北、开元路与东七路南往北、特立路与东七路东往西、特立路与东七路北往南、特立路与东六路北往南、特立路与东五路北往南、特立路与东四路北往南、特立路与东三路北往南、特立路与东二路北往南、特立路与东一路北往南、特立路与星沙大道北往南、天华路与明月路北往南、板仓路与明月路北往南、特立路与东升路北往南、开元路与板仓路西往东、三一路与板仓路西往东、望仙路与东七路东往西、板仓路与特立路西往东、向阳路与东升路南往北、向阳路与桂花路南往北、向阳路与寿昌路南往北、漓湘路与板仓路南往北、向阳路与天华路东往西、向阳路与天华路南往北、南山路与星沙大道东往西、北斗路与星沙大道东往西、北斗路与星沙大道南往北、北斗路与东一路南往北、北斗路与东二路南往北、凉塘路与东四路东往西)。
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点位,将于2020年4月1日开启电子警察的抓拍功能,2020年4月1日0时至2020年4月7日24时止,被电子警察抓拍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将作教育处罚。2020年4月8日0时起将对抓拍的违法图片进行取证录入,作为处罚依据。
特此公告!
长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