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窗抛物,脏了城市丢了文明”
“抛出的是垃圾,扔掉的是公德”
在道路上
你是否也见过这样的交通违法行为
来看看我们城市
这些不文明的画面吧
下一次
“黑手”欲伸向车外的
希望不会是你
违法车辆:湘AT9Q98
违法地点:黄兴大道与凉塘路西
违法时间:2022.10.01
违法车辆:湘AY6S11
违法地点:黄兴大道与凉塘路西
违法时间:2022.10.02
违法车辆:粤FYE231
违法地点:黄兴大道与凉塘路西
违法时间:2022.10.02
违法车辆:湘A4E51Y
违法地点:漓湘路与东四路西
违法时间:2022.10.06
违法车辆:湘A796BD
违法地点:漓湘路与东四路东
违法时间:2022.10.06
以上驾驶人和乘车人注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第八十九条规定,长沙县交警部门将对乘车人“车窗抛物”行为,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长沙县交警部门将对驾驶人“车窗抛物”行为,处以100元罚款。
小小垃圾,窗外一扔
方便了自己,伤害了别人
为严厉打击车窗抛物违法行为
接下来
长沙县交警还将继续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
请每一位市民
主动拒绝“车窗抛物”
不仅要约束自己
更要以身作则去影响周围的人
共同为道路交通安全
及城市的环境卫生尽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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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畅安星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