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长沙县再曝光一批

“车窗抛物,脏了城市丢了文明”

“抛出的是垃圾,扔掉的是公德”

在道路上

你是否也见过这样的交通违法行为

来看看我们城市

这些不文明的画面吧

下一次

“黑手”欲伸向车外的

希望不会是你

违法车辆:湘AT9Q98

违法地点:黄兴大道与凉塘路西

违法时间:2022.10.01

违法车辆:湘AY6S11

违法地点:黄兴大道与凉塘路西

违法时间:2022.10.02

违法车辆:粤FYE231

违法地点:黄兴大道与凉塘路西

违法时间:2022.10.02

违法车辆:湘A4E51Y

违法地点:漓湘路与东四路西

违法时间:2022.10.06

违法车辆:湘A796BD

违法地点:漓湘路与东四路东

违法时间:2022.10.06

以上驾驶人和乘车人注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第八十九条规定,长沙县交警部门将对乘车人“车窗抛物”行为,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长沙县交警部门将对驾驶人“车窗抛物”行为,处以100元罚款。

小小垃圾,窗外一扔

方便了自己,伤害了别人

为严厉打击车窗抛物违法行为

接下来

长沙县交警还将继续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

请每一位市民

主动拒绝“车窗抛物”

不仅要约束自己

更要以身作则去影响周围的人

共同为道路交通安全

及城市的环境卫生尽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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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畅安星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