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搬迁过渡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群众提供“服务更好、效率更高、环境更优”的政务服务,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将于近期升级改造,改造范围涉及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二楼及一、二楼裙楼。大厅改造期间,政务服务中心将搬迁至过渡场地办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搬迁时间

2022年8月26日至8月30日(休息日2天,工作日3天)。原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所有窗口停止业务办理(搬迁期间咨询电话:0731-84010576)。

二、搬迁地址

原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搬迁至东六路与棠坡路交会处长沙县文体中心一楼临时办公(长沙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旁)。

三、业务范围

因场地限制,原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公交IC卡窗口、新奥燃气窗口、星沙供水窗口、农业银行、长沙银行和农商银行不进驻过渡场地办公,其办公场地详见附件1。“24小时自助服务区”原地对外开放。其他业务统一迁移至过渡场地,业务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四、办公时间

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过渡场地)于2022年8月31日起对外办公。法定工作日,夏季工作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工作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五、交通指南

(一)公交前往

1.乘坐701路、X104路、X105路、X204路、X222路、XT26路、园区穿梭巴士D线公交车到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沿望仙路西往东方向步行200米右转至东六路与棠坡路交会处长沙县文体中心一楼(长沙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旁)。

2.乘坐X210路、X102路、XT5路到诺亚山林站,步行至东六路与棠坡路交会处长沙县文体中心一楼(长沙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旁)。

(二)地铁前往

乘坐地铁3号线至星沙文体中心站4号出口,步行至东六路与棠坡路交会处长沙县文体中心一楼(长沙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旁)。

(三)自驾前往

驾车至原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停车场,步行约300米至东六路与棠坡路交会处长沙县文体中心一楼(长沙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旁)。

因搬迁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一直以来对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特此公告。

附件:1.未迁入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过渡场地)相关业务窗口告知表

2.迁入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过渡场地)各业务窗口咨询电话

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8月19日

附件1:未迁入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过渡场地)相关业务窗口告知表

附件2:迁入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过渡场地)各业务窗口咨询电话

来源: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

长沙县大学生联合会成立

严禁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 ,严禁高中开展小语种培训收费等,湖南治理教育乱收费出重拳!

近日,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要进一步加强202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并发出相关通知。通知提出诸多具体要求和明确规定,包括:

严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教育 APP服务、数字教育资源等;

严禁普通高中学校联合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小语种、体艺类课程培训收费;

 

严禁中小学校和教师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组织收费、摊派或捐资;

 

严禁中小学校、幼儿园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择校费或捐资助学费;

 

严禁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强制学生缴纳课后服务费;

 

严禁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超出政府指导价范围或者幅度收费,严禁民办学校违规调价、随意调价、频繁调价,严禁跨学期(年)预收费用;

 

严禁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收费标准,严禁将学费与培训费捆绑收取。

 

 

 

一起来看具体通知

↓↓

 

 

关于进一步加强202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教(体)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2〕65号)、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236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市监价监〔2022〕18 号)等文件要求,经8月4日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202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加强宣传解读

 

近年来,省里先后印发《湖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0〕65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暂行办法》(湘教发〔2021〕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湘治教费办通〔2022〕1号)、《湖南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2〕450号)、《湖南省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2〕4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民办大中专院校收费行为的通知》(湘教发〔2022〕37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46号)和《湖南省普通高校学分制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各地各校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创新宣传方式,通过举办教育收费培训班、制定教育收费负面清单、给学校发放提示函(信)、随录取通知书印发收费提醒等形式,把各级各类教育收费政策宣讲到位,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要求公开到位。各地各校要加强对学校举办者、校领导班子成员等关键人员的收费政策学习教育,学校校务会每学期要专题组织学习、研究教育收费政策,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二、聚焦热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检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主动会同市场监管、发展改革等部门,按照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要求,聚焦人民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开展教育收费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重点线索核查,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乱收费隐形变异。

 

1. 严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教育 APP服务、数字教育资源等。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 APP,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以校园安全为名,向学生及家长收取购买门禁卡、门禁APP或视频监控等费用。

 

2. 严禁将中小学按照国家和我省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范围。严禁普通高中学校联合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小语种、体艺类课程培训收费。严禁中小学以引入国外优质课程资源等名义额外收费。严禁中小学补课乱收费。严禁中小学校和教师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组织收费、摊派或捐资。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图书馆查询、午休管理服务、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商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等费用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收取商业保险佣金。

 

3. 严禁中小学择校乱收费。坚决查处“以钱择校、以优择生、以权入学”行为,严禁中小学校、幼儿园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费,严禁通过基金会、社会中介、培训机构等关联交易变相收取择校费,严禁跨学期提前收费。

 

4. 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违规组织集体教学或假期补课,严禁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强制学生缴纳课后服务费。切实提高课后服务质量,严禁中心校或其他行政管理机构从课后服务费中提取管理费或统筹其他经费,严禁挪用课后服务经费弥补学校公用经费和其他人员经费,严禁从课后服务费中开支与课后服务无关的支出。

 

5. 各地各校要坚持“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原则选用教辅材料,坚持自愿原则购买和使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资料,学校及其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教辅发行费用。严禁强制向学生推销或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课外阅读书籍及其他学习用品。严禁在征订教辅材料过程中收受差价、好处费,严厉打击“高价教辅”、收取教辅资料费用发放教师津补贴的行为。

 

6. 各地和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湖南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2〕4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民办大中专院校收费行为的通知》(湘教发〔2022〕37号)等规定,严禁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超出政府指导价范围或者幅度收费,严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通过各种方式从学费收入等办学收益中取得收益、分配办学结余(剩余财产)或通过关联交易、关联方转移办学收益等行为。严禁民办学校违规调价、随意调价、频繁调价,严禁跨学期(年)预收费用,严禁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与入学关联的捐资助学款、借读费、择校费等费用。严格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政策,即学校提高收费标准,仅限于新入学的学生,老生继续执行入学时的收费标准。

 

7. 治理大中专院校校企合作与培训乱收费。企业承担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相关教学任务,在学生缴纳的学费之外,学校、企业都不得再以其他名义额外收取费用。各学校不得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收费标准,不得变相以合作方名义向学生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校企合作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不得将学费与企业其他名义费用捆绑收费,不得强制、组织学生向企业缴纳额外费用。公办和民办大中专学校举办培训班不得影响正常教学,不得与学历教育挂钩,不得诱导、强制学生参加各类培训,更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招生,将学费与培训费捆绑收取。

 

8. 严禁高校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代收学费、搭车收费。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所有收入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隐瞒、截留、占用、挪用和坐支。学校不得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费,不得超标准收费,严禁设点单位、校外教学点以任何名义搭车收费。学费应全额直接上缴学校财务账户,严禁上缴前分配。高校要加大对校外教学点收费监管力度,切实承担监管主体责任。

 

9. 各地各校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宣传,做好防范处置教育领域非法集资工作。

 

三、压实收费监管主体责任,加大乱收费查处和整改力度

 

2022年以来,我省已累计收到各平台教育乱收费问题线索193起。对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等转办事项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各地要高度重视,必须直查快查,严禁层层转办,严防形式主义。要规范问题线索核查的流程和报告格式,按要求及时报送查处整改情况。对收费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并公开通报,切实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对发现的问题要形成闭环管理,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严禁屡查屡犯。

 

四、加强治理教育乱收费结果运用,提升教育收费治理能力

 

教育部已经明确将教育乱收费情况结果运用到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分配中,对已核实的乱收费情况将相应扣减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预算。参照中央做法,省里也将各地各校教育乱收费查处整改情况结果与相关经费分配挂钩,将教育收费监管情况纳入2022年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范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教育收费属地化管理原则和规定的管理权限,主动与有关部门研究完善教育收费政策,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力度。各地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此文件要求,主动会同市场监管、发展改革等部门在今年下半年开展一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于11月30日前汇总本地区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情况,书面报送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专项检查开展情况将纳入各地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考核重要内容。

 

联系人:刘慧

 

电子邮箱:

195130911@qq.com

 

湖南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

2022年8月4日

 

具体通知及附件下载请查看湖南教育政务网。

长沙县出台楼市新政:契税优惠50%,博士买房补贴10万

长沙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增加1套购房指标

8月3日,从相关部门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一步适应人口形势新变化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要求,长沙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首创支持生育的惠民“组合拳”,通过激励相容的政策大礼包,减轻育儿焦虑,降低养育成本,确保群众愿意生,孩子有人带。

推动实现市、区县(市)均建有1个公益性妇幼保健机构

《工作方案》强调筑牢妇儿健康安全屏障。

进一步健全人口服务体系,制定“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发展和完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缴费、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

保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推动实现市、区县(市)均建有1个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加快推进市、区县(市)至少设置1个标准化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组建由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区域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专家组。重点加强妇产科医生、儿科医生、助产士、妇幼保健人员等紧缺人才培养。

综合防治出生缺陷。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落实三级预防措施。加大政府投入,扩大新生儿出生缺陷相关疾病筛查病种范围,促进早筛早诊早治。做好出生缺陷患儿基本医疗和康复救助工作。

规范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加大不孕不育症的预防和诊治技术攻关与政策研究力度,向生育困难夫妇提供必要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严厉打击代孕、非法采供精、非法供卵等违法违规行为。

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圈,托育从业人员可领职业培训补贴

根据《工作方案》,长沙将不断增加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供给。

建立健全托育服务支持政策。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市、区县(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新建社会办普惠托育机构完成登记备案,按实际收托数1个托位1万元标准进行补贴。

不断完善托育服务标准规范。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将育婴员、保育师等托育从业人员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参加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创业培训的,根据不同培训种类和等级,给予每人720元至23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探索发展智慧托育等新业态。

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普惠托育服务。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加大公办托育机构建设力度,建立完善公办及公办民营托育机构建设、运营等补助机制,支持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鼓励国有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政府推动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居住社区婴幼儿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圈。适时推进家庭托育点登记备案管理,研究制定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鼓励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护模式。支持家政企业扩大育儿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推动小区托育机构试点建设,纳入民生实事项目,促进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加强托育服务行业综合监管。建立托育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托育机构的服务过程实施动态监管,依法依规将托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对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增加1套购房指标

《工作方案》创新性地推出一系列支持生育的惠民“组合拳”,力度大、覆盖广、标准高。

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严格执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产假、护理假、育儿假和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有关规定。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20天。女方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假至婴儿1周岁,请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依法生育的夫妻除享受育儿假外,在子女1周岁以内增加10天亲子假。继续做好生育保险保障工作,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加强税收、住房、财政等支持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对托育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税费优惠政策,提供社区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为社区提供托育、家政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按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落实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对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增加1套购房指标。根据家庭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夫妻双方共同依法生育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三孩及以上每孩可享受一次性育儿补贴1万元。

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统筹办好公办园、规范发展民办园,通过新建改扩建方式建设一批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园,“十四五”期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50所,更好满足适龄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需求。推动各区县(市)均建有1所符合标准的培智学校或普特融合学校。抓实“双减”一号工程,确保学校作业时量控制100%在政策规定时间之内,全市中小学校课后服务覆盖率100%。

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依法依规处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环节就业性别歧视等行为,切实保障女性平等就业权利。

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落实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因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每年可累计享受15天的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职工在陪护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工作方案》还对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注意!长沙县这两处路段吊装人行天桥,请绕行

为确保特立路及白杨咀路人行天桥吊装作业施工的顺利实施和施工期间道路的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长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在施工期间对有关道路开展交通限制措施。

  从2022年8月13日22时起至2022年8月14日6时止;从2022年8月15日22时起至2022年8月16日6时止,对特立路(东三路至东四路)、白杨咀路(望仙路至特立路)路段封闭施工,禁止车辆、行人通行。

  原行经上述路段通行行人、车辆可绕道滨湖路、望仙路等道路通行。施工期间,施工路段禁止车辆停放。因施工需要调整交通限制措施时,将另行通告。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按照本通告规定和交通引导标志通行,服从公安交警和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严禁违规行驶,违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10月1日实施!普通门诊费用可医保报销了

8月8日,记者从长沙市人民政府官网了解到,《长沙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印发,长沙自2022年10月1日起将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以减轻参保职工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政策过渡期,过渡期内个人账户按原方式计入。

长沙门诊共济适用于哪些人群

《细则》明确,门诊共济适用于长沙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医疗费用,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职工门诊统筹待遇享受期与职工医保待遇享受期一致。

门诊共济包含基金统筹共济和个人账户共济。对于基金统筹共济,已实施的门诊共济,最重要的改变就是发挥统筹基金的共济作用,对参保职工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费用进行报销,使门诊的就医患者也能享受报销待遇。

对于个人账户共济,实施门诊共济后,参保职工个人账户可由配偶、子女、父母共济使用,提高了个人账户的使用效率。

门诊共济后,
报销标准和比例是多少?

《细则》显示,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门诊统筹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在职职工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退休人员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不计入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一致,即国家、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和医用耗材目录范围,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的不予支付。

急诊抢救在72小时内转为住院治疗的,急诊抢救医疗费用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急诊抢救死亡的,参照住院政策支付;其他急诊费用按职工门诊统筹标准支付。

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就诊结算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应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按相关规定结算。参保人员在非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就诊,或未在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门诊共济使用有这些注意事项

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购买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费用;参保人员本人需缴纳的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费;参保人员为其配偶、父母、子女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费用;其他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的费用。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符合规定的“互联网 + ”门诊医疗服务纳入职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按照互联网医院依托的实体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政策进行报销。参保人员持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师处方或医保医师电子流转处方,到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的配药费用,按开具处方的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政策进行报销。

参保人员享受住院待遇期间,不享受职工门诊统筹和慢特病门诊待遇;“双通道”管理药品待遇和慢特病门诊待遇已支付的医疗费用,职工门诊统筹待遇不予支付。

职工门诊统筹费用实行按项目付费,待条件成熟后,根据医疗机构特点和基金运行等情况,逐步探索建立按病种或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基层医疗服务按人头包干付费、与慢性病管理相结合的医保复合型付费方式。

来源:三湘都市报

雅礼实验田汉学校交付,9月开学迎生

中国这十年·湖南丨“12345”,湖南未来五年这样干

湖南日报8月5日讯(全媒体记者 邓晶琎)8月5日10时,“中国这十年·湖南”主题新闻发布会在长沙举行。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湖南未来五年发展的总体思路和部署,概括起来就是“12345”。

“1”是把准“一个方向”,就是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

“2”是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这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也是做好湖南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策略和方针。

“3”是打造“三个高地”,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着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和内陆地区改革开放的高地。

“4”是践行“四新”使命,即: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彰显新担当,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湖南新篇章,这也是总书记嘱托我们的,体现了服务国家战略与发挥湖南优势的高度统一。

“5”是明确到2026年实现“五个更”的发展目标,即:经济实力更强、治理效能更优、文明程度更高、生活品质更好、生态环境更美。

长沙县通过合作办学和本土培优,让百姓在家门口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近年来,伴随着一个个优质教育品牌入驻,长沙县教育发展形势喜人,迎来“百花齐放”。

近日,长沙县人民政府与长沙市长郡中学合作办学签约,长郡自贸临空高级中学落户长沙县。长郡中学首次入驻长沙县高中,是长沙县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和推动“五好”教育工程的生动注脚。

家长有了“多元选择”

签约后,长郡中学将按照协议派管理团队进驻,将长郡先进的管理模式融入到学校,在长沙县打造一所全新的优质高中,这无疑让学生家长多了一项升学选择。它的落户,也引发了长沙县学生家长与学校老师的热议。

“关于孩子初升高,我优先选县一中,因为对县一中比较熟悉,这个学校是寄宿制学校,学生在校的学习和生活都有老师指导,对长沙县的农村学生和家长来说,是比较合适的教育教学模式。”学生家长曹先生告诉记者,“因工作关系,家长无法选择陪读和课外单独辅导,县一中的老师非常认真负责,我们很放心。”

记者采访发现,部分家长面对孩子初升高,倾向于选择县一中或县实验中学,这源于对本土品牌的认可和信任。同时,也有部分家长看好长沙县政府的此次合作办学,对长郡自贸临空高级中学未来发展充满期待。

“我了解到长郡自贸临空高级中学师资力量比较雄厚,相信此次合作办学之后也会引进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我希望自己的孩子在这里上一个好的高中,考上一个好大学。”王先生的儿子在黄花中学上初二,为了就近上学,他在长郡自贸临空高级中学附近的标志和风苑买下新房子。据悉,长郡自贸临空高级中学附近的楼盘吸引越来越多老百姓购房,优质教育资源的入驻起到一定的“磁场效应”。

面对此次合作办学,长沙县一中校长唐建国声称:“我感受到了一股压力,但是对于长沙县一中来说,压力就是动力。”

“欢迎长郡中学加盟长沙县教育发展,一起开创教育发展新时代。”长沙县实验中学校长李浩表示,“五好”教育的蓝图已绘就,高质量教育体系初步构建,长沙县的教育发展潜力无限。

教育迎来“百花齐放”

“长沙县目前正在大力推进‘五好’教育工程,我们来了长沙县,就要扎根长沙县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尽心尽力把育人这件事做好。”长郡自贸临空高级中学校长骆宪武对此次合作办学满怀憧憬和信心,“只要沉下身子,一步一个脚印,一定能培养出更多好老师,带出更多好学生,让长郡文化在长沙县传承与发展。”

除了长郡中学,长沙县与三一集团、湖师大已签订合作办学协议,黄兴会展中心、松雅新城首开区引进雅礼中学、麓山国际合作办学。目前,全县已有21所学校(幼儿园)与省内外14家优质教育品牌建立合作关系,辐射范围从城区延伸到农村、从义务教育延伸到全学段。

教育发展不仅要依靠“嫁接”,也要致力于培养本土教育品牌,长沙县努力把这两者有机结合,实现教育发展争妍斗艳。

“长沙县本土的两所省示范一中、实验因原有设计制约了招生规模,引入长郡等优秀学校,是县委县政府顺应新时代发展,回应人民群众需求的正确决策,对‘五好’教育起到了助推的作用。”唐建国表示,办学要“兼容并包”,长沙县一中有深厚的圣和文化基因和本土特色,在办学方面日渐形成了自己的经验和做法。以此次合作办学为契机,学校未来发展中可以创新地学习借鉴长郡培养人才经验,补齐学校短板,提升学校的综合竞争力。

近年来,长沙县优化整合现有中小学资源,大力发展集团办学,培育打造本土名校系列,相继成立盼盼、松雅湖、大同星沙、天华、泉星5个城区小学教育集团和六艺天骄、湘龙2个幼教集团,组建跨镇街、跨学段的百熙教育集团,促进各类学校公平竞争、良性发展。重点依托县一中、县实验中学、县职专、百熙实验学校、六艺天骄等中小学校(幼儿园)龙头带动作用,辐射带动长沙县教育品质提升。

“通过合作办学和本土培优,长沙县教育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实现优质均衡发展。”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名校品牌入驻长沙县,是顺应百姓需求,将起到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激活长沙县教育‘一池春水’,让每个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强省会 星力量」长沙县51条支路街巷将于10月底前实现“蝶变”焕新

近日,记者从长沙县城管局了解到,目前正在有序推进长沙县“百街千巷”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整治提升51条支路街巷,其中整治1条、“整治+提质”19条、提质31条,进一步改善支路街巷环境,全面提升城市整体风貌,让小巷更有“颜值”,让居民生活更有“品位”。

8月2日下午,地面温度超过38℃,在湘龙街道金鹰机电市场金湘路“百街千巷”环境整治提升施工现场,10余名市政工人和4台挖机正有序作业,施工现场用水马围挡起来,保障施工安全。

长沙县城管局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工程科工作人员彭沛东:“现在我们的改造内容是自来水管网的改造,前期我们已经进行了病害处理及井盖的提升工作,还有一些广告招牌的整治,接下来我们完成自来水管网的改造之后,将进行沥青的摊铺,以及标线施划规范停车位,预计是在九月中旬完成改造。”

据了解,此次长沙县“百街千巷”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涉及星沙、泉塘、长龙、湘龙和㮾梨街道,目前已完成23条街巷整治提质,已启动28条街巷整治提质。其中,星东巷、东七路和福中路等道路作为县示范街巷进行重点打造。

长沙县城管局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工程科工作人员彭沛东:“这次我们长沙县51条街巷的改造,涉及到五个城区街道,分为三大类型:第一是整治;第二是整治加提质;第三是提质。我们计划是在八月份所有提质道路进场施工,预计在今年十月底全面完工,通过这次整治以及提质,将大大改善周边居民的出行环境以及出行环境。”

县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百街千巷”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抢抓有利天气,提速项目建设,做到条件成熟一个开工一个,确保10月底全面完工。同时将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深挖历史文化,精准提质,打造因地制宜、景境相配的美丽街巷。

激活乡村新动能 长沙县已建立138家农村电商服务站

星城供销公司工作人员不定期上门,为站长们做好服务指导,助推店铺运营。企业供图

(通讯员: 梁焕鑫 肖宇辉)在长沙县春华镇,武塘村峥师电商服务站是个热闹地。每天天才刚刚亮,站长龙秀辉就已经忙起来,“今天要卖一头猪,还要逐个通知周围村民上门取快递,不早点起搞不赢!”

自从加入到星城供销平台后,龙秀辉的店铺逐渐转型,告别单一的线下销售模式,借助数字化开通线上平台,经营方式和商品更为丰富,人流量也得到明显增加。

在龙秀辉看来,一个好的平台不光是简单地做农产品售卖,更可以成为农产品对接的桥梁。“平台做得好,就能吸引更多的人流和关注,把原先可能要贱价出售甚至滞销的农产品卖出自己的价值来。”

2021年,长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紧跟数字信息技术发展趋势,成立湖南星城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城供销”),正式开展数字供销,全面推进数字化背景下的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如今,长沙县依托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在全县建立农村电商服务站,站点已发展至138家,打通农村市场主体发展“最后一公里”。

服务升级

助农“触网转型”提质效

7月31日下午,记者来到峥师电商服务站,站内设置了货物摆放区、快递分拣区、农特产品专卖区。一幅干净整洁,货物和快递摆放更加有序的画面呈现在眼前。

2021年6月,在星城供销公司指导下,峥师电商服务站形象焕然一新。店内设备设施升级,产品经营种类丰富多样,顺利发展成为服务多样、功能多种的新零售店铺,小店也因为线上线下的互联互通人气越来越旺。

上午9时不到,龙秀晖家里的猪肉就售卖一空,店铺其他商品也搭上这一“顺风车”,销量蹭蹭上涨。“每天销售量有七八十单,加上卖猪肉的收入,纯利润上千!”

“我今年五十多了,对新事物的接触比较慢,店铺运营得越来越好,主要是工作人员的耐心指导。”龙秀辉说,星城供销除了对门店进行多业务接入赋能,“触网”的服务也紧随其后。

据悉,工作人员隔三差五就会来到电商服务站,指导查看与分析门店数据,如为什么6月的畅销产品在7月却受到“冷落”,通过数据洞察调整门店运营,对店铺首页产品进行轮换,对店铺商品陈列进行改进等,用全方位服务来助力农村电商发展。

空间上的“万水千山”正在变为网络里的“近在咫尺”,蓬勃发展的农村电商为乡村带来活力。一年多来,长沙县138家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均承担起网销网购、金融服务、生活缴费、快递服务、预约出行、手机维修、助农直播等多项服务功能,为村民提供各项便利。

数字赋能

供销改革花开千万家

“现在家家户户都网购,我也想让店铺升级转型。”近年来,数字经济触角向农村不断延伸,村民的消费观念和形式也在发生变化。龙秀辉看到农村电商发展的前景,跃跃欲试。

在农村,像龙秀辉这样迫切想要转型的店主不在少数。

作为新时期为农服务的主力军,长沙县供销合作社开始全面推进数字化背景下的为农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星城供销通过搭建本地O2O即时零售平台,协助店主完成商品上架、维护,同时制定减费措施,降低线上转型的门槛,让龙秀辉们正式从实体店老板,顺利转型为线上店主。

“数字供销给村民带来极大便利,不想出门可通过小程序在家下单,我们会统一派送到家。”春华山村文德电商服务站长罗红坦言,自加入星城供销后,不少村民直呼在乡里购物和城里一样方便,店铺流量也有了明显提升。

交谈中,罗红打开平台,向记者展示线上一系列活动。

“平台还会根据店铺的运营情况不定期发放优惠券,帮我们增加人气。”不少服务站点平时每天100多个订单,到了活动日能增加十多倍,小店人气越来越旺,日子也更有奔头。

当前,农村电商已成为农村创业创新最活跃的领域,改变着乡村风貌。星城供销平台通过信息化、数字化助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帮助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贯通物流渠道,促进农产品出村,激活乡村振兴新动能,让村民在家门口实现有活可干、有钱可赚。

湖南首家!三一重工入选“聪明公司”

近日,《麻省理工科技评论》公布年度“50家聪明公司(TR50)”。在榜上诸多探索生命科学、宇宙空间、量子计算等领域的高科技企业当中,三一重工作为工程机械行业唯一上榜企业,也是我省首家上榜“聪明公司”的企业。

《麻省理工科技评论》对“聪明公司”评选的两条黄金法则是“高精尖科技创新”和“成功的商业模式”。

抱着“三一数字化转型要么翻身,要么翻船”的决心,三一重工的数字化转型大刀阔斧,依托树根互联工业互联网进行全要素、全价值链、全产业链的重构和升级。看智能产品,打造了全球首台5G遥控挖掘机、无人起重机、无人压路机等;看智能工厂,将黑、脏、乱、差的传统重工业制造工厂变成了自动化、少人化、智能化的“灯塔工厂”;看智能服务,通过对70余万台海量设备的工况等状态进行数据分析,以“挖掘机指数”透视宏观经济走势,将服务延伸至世界各地。

 “10亿”是《麻省理工科技评论》解读三一重工作为“聪明公司”的关键词,指的是2021年三一重工电动化工程车辆产品销量破千台,销售额近10亿元,市场份额均居行业第一。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挑战与机遇,三一重工的“聪明”,体现在大胆推进“数智化”,放手推进电动化。

2021年,三一重工将电动化提升到公司战略高度。针对电芯、电驱桥技术、VCU集控平台、充换电站、燃料电池系统及控制技术等五大方向布局,三一重工抢跑电动化新赛道,成为全球行业第一家全线覆盖电动小挖、电动中挖和电动大挖的企业。今年上半年,三一电动搅拌车以58.47%的市场份额继续稳居行业第一。

据悉,三一重工每年将销售收入的5%左右投入研发,2021年研发投入更是超过6%,持续引领中国工程机械行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产经周刊、湖南日报

不良征信记录可以消除?假的!长沙市反诈中心提醒:谨防虚假征信诈骗

征信是人的第二张身份证。如今,大家越来越重视自己的个人征信记录,骗子瞄准这一点,抓住大家担心产生不良征信记录这一软肋实施诈骗。近日,就有市民一不小心落入了圈套。

【案例回放】

7月21日,周先生接到“京东客服”的来电,称他的信用卡因还款逾期,导致征信有不良记录,现可帮助周先生消除。因为之前确实有过两次信用卡逾期还款的情况,周先生便信以为真。于是,周先生添加了“京东客服”的微信,“客服”给周先生发来一张中国银保监会的“个人征信报告”,并告知周先生,如果想消除征信问题,需要按照要求进行资金验证,让周先生把自己银行卡内的存款转入银监会指定的”安全账户“,等验证通过后,系统会自动予以退还。

“客服”要求周先生下载腾讯视频会议APP,并给了周先生一个会议房间号,周先生下载进入后,按照对方的要求开启了“屏幕共享”。“客服”要求周先生点击进入微信里的微粒贷,将微粒贷里的30000元额度提现到自己的银行卡,然后转账到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周先生转账后,却迟迟不见退款,便联系“客服”询问原因,“客服”称周某验证资金不够,需要继续转账,周先生方意识自己被骗,遂报警。

【犯罪手段揭示】

1.骗子冒充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平台客服人员,称受害人存在不良征信,可以帮忙消除。同时还会向受害人出示伪造的个人征信报告,击破受害人心理防线,赢取受害人信任。

2.骗子以消除征信需要受害人向“安全账户”转账汇款进行资金验证为由,诱骗受害人在网贷平台里贷款、提现后向指定账户转账。骗子还会要求受害人下载视频会议软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目的是为了远程操控受害人手机从更多的网贷平台进行借贷。

【警方提醒】

1、凡是自称可以注销不良网贷征信记录的电话都是诈骗。

2、个人征信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统一管理,无论是银行还是个人都无权删除和修改。

注意!长沙县将对你的房子进行数据采集

长沙县召开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大会

星沙时报讯(记者 龙慧玲)近日,长沙县召开全县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大会。长沙县委副书记、县长陈永高出席并讲话,县领导卢铓、吴正华参加。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文件要求,对全县农村村民住宅建房安全、风貌管控,建房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陈永高指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是我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共同富裕先行区建设、促进城乡品质全域提档的重要抓手。全县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全面规范规划建设、拓展农村发展空间,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

陈永高强调,要正确认识全县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当前形势。近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建立健全了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加强了对农村住宅建设的规划审批建设管理,全县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针对部门协调、执法监管、农民建房合理用地保障、村民建房安全质量监管落实等方面问题,要切实把好规划关,强化保障、依法监管,差异化、多渠道疏导村民建房需求,确保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要切实领会管好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重大意义。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耕地资源保护和粮食战略安全、美丽宜居村庄建设等多方面,也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任务。全县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镇街要履行应有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坚持一体联动、规划先行、品质优先、源头管控,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提高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要确保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工作实效。要进一步推动管理重心下沉。切实发挥“乡镇主责”作用,突出“村级主体”地位,通过政府督查、目标考核等方式进一步强化督导,通过每月调度、季度点评、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等措施,建立监督检查制度,重拳治理突出问题和违法行为,做实做细各个环节各项工作。要进一步保障农民建房合理需求。不断规范和优化村民住宅建设审批管理流程,在坚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切实保障农民“住有所居”刚性需求。要进一步强化执法督导。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执法装备条件,建立违法建设举报制度,健全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完善网格化、片区化、责任化动态巡查制度,建立村民住宅建设动态巡查台账,做到线索早发现、问题早处置,以“零容忍”的态度,“长牙齿”的措施,对乱占耕地建房坚决整治到位。要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结合全县国土“三调”和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成果,进一步摸清底数,精准掌握宅基地基本情况。采取分级培训的方法培训业务骨干,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要强化宣传引导,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广泛深入做细做实群众思想工作,凝聚民心民意,塑造特色风貌,留住美丽乡愁。

 

注意绕行!北山镇部分路段实施交通限制措施

关于S324北山段提质改造工程施工期间实施交通限制措施的通告

为确保S324北山段提质改造工程施工的顺利实施和施工期间道路的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我大队现就施工期间有关交通限制措施通告如下:

一、从2022年7月30日0时起至2022年10月25日24时止,对S324蒿塘中学公交站-北山大道路口段(K0+000-K1+420)、北山大道路口-新云村公交站段(K1+500-K5+320)进行提质改造分段全封闭施工,允许区间内车辆在交通管理员的指挥下单向交替缓慢通行。

二、原行经上述路段过境车辆可在北山镇十字路口(西往东)、北山大道(西往东)、李家坳(东往西)、雷家桥(东往西)等路口绕道卫青线、新中路、福安村村级公路等道路通行。

三、施工期间, 施工路段禁止车辆停放。

四、因施工需要调整交通限制措施时,另行通告。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按照本通告规定和交通引导标志通行,服从公安交警和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严禁违规行驶,违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长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7月29日

来源:长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付旭明与埃塞俄比亚驻华大使举行交流座谈

付旭明与埃塞俄比亚驻华大使举行交流座谈

深化友谊与合作 助力中埃合作迈上新台阶

7月27日下午,长沙经开区党工委书记、长沙县委书记付旭明在长沙经开区与埃塞俄比亚驻华大使特肖梅·托加一行举行交流座谈。

座谈会现场

埃塞俄比亚驻华公使蒙泰哈·杰莫、索罗门·特斯菲,区领导张湘鸿参加。

付旭明在座谈会上讲话

付旭明对特肖梅·托加一行的到访表示欢迎,并介绍了长沙经开区与埃塞俄比亚经贸合作情况。付旭明指出,埃塞湖南工业园项目已实施了六年,各方都付出了艰辛努力,当前该项目已进入全面实施的关键时刻,希望双方共同努力将埃塞俄比亚湖南工业园早日建成。与此同时,长沙经开区正积极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着力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希望以埃塞俄比亚湖南工业园为桥梁,进一步加深长沙经开区与埃塞俄比亚之间的经贸合作,结出更多硕果。此外,两地人民都热情好客、友好善良,文化互补性强,希望双方共同促进两地的人文交流,深化彼此之间的友谊。

特肖梅·托加在座谈会上讲话

特肖梅·托加对长沙经开区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他指出,中埃两国政治高度互信,合作机制丰富。埃塞湖南工业园项目位于亚吉铁路沿线,具有非常好的区位优势,是埃塞俄比亚打造亚吉经济走廊的重要项目,埃塞政府高度重视该项目的建设,未来将加快推进,确保早日建成投运。同时,希望与长沙经开区加强贸易、制造业、数字经济等方面的经贸合作以及加强两地之间的人文交流,切实深化友谊,为推进双边交流合作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发展做出更大努力。

特肖梅·托加在长沙经开区期间,还出席了中国(湖南)-埃塞俄比亚经贸合作交流会暨埃塞俄比亚投资环境推介会。

注意!长沙县新增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最新消息!最新消息!最新消息!

小编从长沙交警获悉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根据道路通行情况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在长沙县S206与开元大道交叉口等

路口路段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将重点抓拍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请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文明出行

具体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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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绕道!明月路(黄江公路-秋江线)实施交通限制措施

为确保明月路(黄江公路-秋江线)提质改造工程施工的顺利实施和施工期间道路的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现就施工期间有关交通限制措施通告如下:

一、从2022年7月28日0时至2022年8月13日24时,对明月路(K0+000-K0+580)进行封闭施工。原行经上述路段通行行人、车辆可绕道黄江路、交院南路、秋江大道、杉岭南路等道路通行。

二、从2022年8月14日0时至2022年8月31日24时,对明月路(K0+580-K0+980)进行封闭施工。原行经上述路段通行行人、车辆可绕道黄江路、交院南路、秋江大道、杉岭南路等道路通行。

三、从2022年9月1日0时至2022年9月20日24时,对明月路(K0+980-K1+380)进行封闭施工。原行经上述路段通行行人、车辆可绕道黄江路、交院南路、秋江大道、杉岭南路等道路通行。

四、从2022年9月21日0时至2022年10月18日24时止,对明月路(K1+380-K2+050)进行封闭施工。原行经上述路段通行行人、车辆可绕道黄江路、交院南路、秋江大道、杉岭南路等道路通行。

五、施工期间, 施工路段禁止机动车停放。

六、因施工需要调整交通限制措施时,另行通告。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按照本通告规定和交通引导标志通行,服从公安交警和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严禁违规行驶,违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长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7月27日

来源:长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