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企业之间非法购买、交换潜在的客户信息,再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向客户推销产品和服务,这种非法获客行为既严重侵害公民合法权益,也扭曲了市场公平竞争机制。
●特点
大宗消费领域非法获客呈现出明显的链条式犯罪特点,往往一人案发牵出窝串案,如房产与家装、家具,汽车与保险,珠宝与婚纱摄影等。
●对策
企业在使用公民个人信息时,应重视采用个人信息的去识别化技术手段,对个人信息进行“脱敏”或“漂白”,处理成普通的数据。
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检察机关督促企业合法经营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和相关部门合力增强企业合规审查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强化行业自律。
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应共同研究制定依法获客的行业操作标准,在获取和使用公民个人信息时,明确告知其信息用途,得到客户同意并支付相关报酬后严格按照授权约定使用。
获客,意为获取客户。传统的获客主要是以线下实体方式进行,如在商业中心分发传单、设置广告牌、开展营销活动等。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更多企业采用线上收集并分析用户个人信息的方式,精准对接用户需求,从而达到快速获客的目的。
然而,一些商家为节约营销成本,直接花钱购买公民个人信息,从而非法获客。近日,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非法获客案件。
刚办完收房手续就遭到推销轰炸
不久前,小芳(化名)喜提新房,她刚办理完收房手续,就收到了推销墙纸的人发来的恭喜提房的广告短信。此时,小芳并未在意,以为只是巧合。可接下来,小芳接到了疯狂的电话轰炸,其中有推销瓷砖等装修产品的,有推销沙发等家居产品的……更可怕的是,这些人都掌握着小芳的姓名、居住地址、购买的房屋房型及面积等信息。小芳感到十分困惑,她觉得个人信息被泄露了,于是向公安机关报警。调查中,公安机关发现,小芳接收电话轰炸的手机号仅在购买房屋签约时使用,故迅速锁定第一层泄露的主体为某房产开发公司。
原来,导致小芳遭遇电话轰炸的是某家居公司(该公司主要销售家庭装修和居住用品)。该家居公司考虑到购房者普遍有购买家居用品的需求,因此与家装建材、楼盘销售等从业人员搭建长期、稳定的客户名单购买联络渠道,以约1.6元每条的价格购买含有姓名、电话号码、通讯地址等内容的公民个人信息名单,向其泄露小芳个人信息的便是房产开发公司的楼盘销售人员。
经查,该家居公司累计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12万余条,已查实的非法利润达24万余元。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认为某家居公司和涉案人员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建议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某家居公司及相关涉案人员相应刑罚。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
非法获客形成利益链
“通过购买公民个人信息拓展客源,一块多钱的成本能快速转化为数万元的利润,这在大宗消费行业内是普遍现象。”一名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说。
企业之间非法购买、交换潜在的客户信息,再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向客户推销产品和服务,成为了一些企业惯用的获客手法。“非法获客俨然形成了利益链,既严重侵害公民合法权益,也扭曲了市场公平竞争机制。”办案检察官说。
据统计,2021年以来,南京市检察机关共审查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175件326人,其中,将公民个人信息用于销售经营的案件占61.14%。
大宗消费领域为何成为非法获客“重灾区”
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大宗消费,实质上就是购买大宗商品,如购房、购车、购买珠宝首饰等。“该领域有其固有特点,一般标的大,交易金额高,商家有很大的获利空间。同时,由于一些年轻人购房、购车是刚需,因此还有较为固定的客户群体。”办案检察官介绍。
由于大宗消费领域自身的独特性,发案行业往往具有强关联性,呈现出明显的链条式犯罪特点,往往一人案发牵出窝串案,如房产与家装、家具,汽车与保险,珠宝与婚纱摄影等。这些上下游行业往往为同一客户群体服务,相互交易各自掌握的客户信息,“互利共赢”。这些商家不会将时间和精力花费在辨别客户信息是否属于可以支配和使用的商业信息上,被打包交易的信息中绝大部分都是公民个人信息。
“如果这些信息中包含了用户个人详细的房屋地址、姓名、手机号码等个人身份信息,则属于法律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属于能够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的个人隐私、敏感信息。如果未经用户同意收集这些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张勇说。
此外,涉案企业内部合规经营意识淡薄也加剧了该领域的非法获客现象。不少经营者怠于对员工进行职业操守教育,财务报销、公民个人信息使用管理等制度不健全,一些经营者甚至在利益驱动下授意、默许员工购买信息,员工则积极操弄副业,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交易工作中积累的客户信息。在某珠宝公司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该公司管理层直接授意下属长期与某婚纱摄影公司等多家公司交易客户信息,共计完成订单200余个,非法获利30余万元。
依法获客如何实现
大数据时代,企业在经营中会不可避免地使用到个人信息,变非法获客为依法获客是一道必解课题。在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的同时,找到对其合理利用并挖掘潜在价值的方法才是破题之策。
张勇认为,作为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特别是要充分尊重信息权利主体的知情同意权。企业在使用公民个人信息时,应重视采用个人信息的去识别化技术手段,对个人信息进行“脱敏”或“漂白”,处理成普通的数据,从而有效实现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之间的平衡。
此外,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检察机关督促企业合法经营的重要举措。据了解,针对大宗消费领域非法获客现象,今年1月,雨花台区检察院在企业合规教育基地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家装行业)专项活动,南京市、雨花台区两级检察院邀请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参与到专项活动中来。
雨花台区检察院检察长肖水金介绍:“以合规经营推动全家装行业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是一次全新的尝试,检察机关和相关部门合力增强企业合规审查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强化行业自律。同时,将由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共同研究制定依法获客的行业操作标准,在获取和使用公民个人信息时,明确告知信息用途,得到客户同意并支付相关报酬后严格按照授权约定使用,实现护航民企与保护个人信息双赢共赢。”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