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 改革实施细则

近日

《长沙县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
改革实施细则》印发
明确2022年12月31日起
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

按本细则要求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
对于购房者来说
这无疑是新年的一大好消息

该细则提到,要建立交房与交证联动机制,将不动产首次登记之前的“期转现”数据核实、土地指标核算、物管用房确认等流程前置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确保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即具备首次登记条件。在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20个工作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交房,不动产登记部门依申请为购房人办理转移登记(分户证),实现购房人“收房即拿证”。

同时,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并要求窗口或导引台做好“交房即交证”相关政策咨询和导引服务。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落实“交房即交证”对购房者来说,在一定程度上无疑是吃下了一颗“定心丸”,有利于落户、子女入学、银行贷款等,后续换房、买二套房也更加方便。对于房企来说,“交房即交证”的模式也有效打通了过去交房后再多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的堵点,大大降低了房企办理房产证手续的时间成本、资金成本。

据悉,长沙县新建商品房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新细则,主要聚焦购房群众“办证难”问题,以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办理程序、提升服务水平,打造长沙县交房交证新模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持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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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星沙时报